【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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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我院传达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严格规范出国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要求精神

日期:2013/3/21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为严格执行卫生部、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相关规定,规范出国出境渠道,严格出国、出境访问、考察、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的管理规定及审批程序,3月20日下午,纪委艾开兴书记在院周会上向全院各级干部传达了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严格规范出国培训、学术交流等的相关要求,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明确凡本院职工公费因公出国出境(包括港、澳、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报,经科主任同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领导审定后方可成行。三个月以上出访必须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明确工作职能,因公出国出境(包括港、澳)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办理;因公出境(台湾)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三是明确公费性质包括医院行政经费、院内专项留学经费、院内外科研经费、重点学科经费、医学院资助经费、国内相关部委留学基金、国内外厂商赞助等经费。四是明确因公出国出境任务。包括访问考察、参加会议、学术交流、进修培训等外事活动。五是明确社会捐赠接受人。所有社会捐赠接受人为医院,任何科室、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国内外厂商赞助出国出境进行各项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按受贿行为处理。六是明确

确请销假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最后艾书记要求各级干部将上述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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