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晋升有新规
日期:2007/9/10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年8月3日起作部分修改,这是我院人事处方曾龙处长在8月22日院周会上传达解读沪人<2007>117号文件时传出的信息。
《办法》做了哪些修改?笔者采访了人事处分管此项工作的陶蓉副处长,以下是采访节选——
记者:上海市人事局对《办法》作了哪些修改?
陶: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受理范围扩大了。过去,非本市户口的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是不被受理的,修改后的《办法》规定,受理范围已包括“已经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满1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是增加了“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条款。《办法》指出,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规定,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任现职期间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任现职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第三方面是申报截止时间的规定有变化。根据文件要求,“从2008年
年起,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发表、课题结题、成果鉴定、奖项获得和‘定期工作’完成情况等,材料截至日期为评审当年度的6月30日。”记:能否再解释得具体些?
陶:比如上级规定临床医生在晋升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前,必须到郊县区卫生院(下乡)参加定期工作满半年,倘若在申报的当年6月30日前还未结束定期工作,那么只能延至次年申报。同样,如果论文发表时间在申报当年6月30日之后亦不能作为申报任职资格的有效论文。
记:在互联网上可以查询到相关内容吗?
陶:可以。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栏中可以下载,网址是www.21cnhr.gov.cn<http//www.21cnhr.gov.cn>。
记:今年我院申报工作是怎样安排的?
陶:方处长在院周会上布署此项工作之后,8月15日~8月22日是申请报名者个人准备阶段,申报者要准备10种相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原版。人事处初审材料合格了再请申报者填写“评审申报表”、“工作实绩考核表”、“论文宣读表”三份表格。
8月22日~8月29日为填写表格、科内考评、上交材料时间。
记:科内考评哪些人参加?
陶:由科主任和常务副主任主持,科室行政副主任以及科室所属党支部书记参加考评。
记:材料汇总到院部还要考核推荐吗?
陶:是的。8月29日~9月5日是人事处汇总个人申报材料和科室考核材料阶段,还要将各职能处室对申报者的医、教、研、精神文明考核材料进行综合汇总。9月5日~9月13日是院部考核推荐阶段。
(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