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两高”《意见》 有效预防商业贿赂
日期:2009/3/9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近期,上海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两高”<意见>,深入开展防治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为更好地贯彻《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我院党风行风建设,筑牢防腐倡廉道德防线,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推进医院科学发展。2月11日上午,医院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对如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行了部署。下午何梦乔院长在院周会上向全院干部传达了市卫生局文件的主要精神,要求各级干部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医院将利用院报、医院网络等进行相关宣传报道,通过党团组织生活、班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全院干部医务员工学习,深入开展防治商业贿赂的警示教育。使全院职工人人知晓,人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全院干部、医务员工的职业道德建没,强化遵纪守法和医德医风意识,有效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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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贿赂刑案适用法律意见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这是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好转的重要举措,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入理解和掌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当前,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面临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较多,《意见》主要规定了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二是在明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单位”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三是明确了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对医生“开单提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贿赂行为的定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认定五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六是区分了商业贿赂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七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共同犯罪的处理依据。
问当前,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商业贿赂犯罪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答当前,在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医疗、教育、招投标等领域,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较为突出,如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学校中教师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采购中收受回扣,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评标中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依法严惩这些领域内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生在这些领域内的商业贿赂犯罪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相关责任人员的主体身份,理论上和实践中均存在不同认识。针对这些情况,《意见》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作出规定。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分歧较大的问题,明确了医务人员、教师、评标委员会等组成人员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根据《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问如何理解贿赂的范围及其数额的认定﹖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贿赂的手法呈现出不断翻新的趋势。一些人为了规避法律,采用货币、物品之外的方式贿赂对方,有的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服务等,有的通过虚设债权、减免债务等方式增加对方的财产价值等。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贿赂犯罪由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权色交易,用设立债权、无偿劳务、免费旅游等财物以外的财产性利益以及晋职招工、迁移户口、提供女色等非财产性利益进行贿赂的案件频繁发生。对这样一些案件特别是采用非财产性利益进行贿赂的案件能否认定贿赂犯罪,理论上和实践中均存在不同认识。为适应新形势下惩治贿赂犯罪的客观需要,参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和司法操作的实效性,《意见》将贿赂的范围由财物扩大至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的数额认定,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使用银行卡透支的,如果由给予银行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问如何正确区分贿赂与亲友正当馈赠的界限﹖
答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崇尚礼尚往来,法律并不禁止亲友之间的正当馈赠行为。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贿赂犯罪的时候,借馈赠之名而行贿赂之实,并以馈赠正当为其行为辩解。为正确区分贿赂与亲友正当馈赠,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因素的结合上进行区分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2往来财物的价值大小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纪检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