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存义等十八位同志的记功决定
日期:2008/6/12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造成当地人民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也牵动着上海人民的心。医院受上海市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指令组建抗震救灾医疗队。
医院接到任务后,立即组建由范存义等18位同志组成了抗震救灾医疗队,并以最快的速度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于5月14日飞赴四川。赴川后,医疗队被派往重灾区汶川县映秀镇,成为首支坐军用直升飞机赴汶川震中的上海医疗队。他们一到灾区,马上就投入到紧张的救援工作,面对余震不断、缺水、缺粮、断电、交通和通讯中断的环境,克服了种种困难,迅速成立医疗抢救组和设立临时医疗点,为抢救被埋废墟的同胞灾民和救援官兵进行医疗救治,同时深入灾民临时居处进行防疫咨询和疾病医治,受到大家一致好评,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为弘扬我院抗震救灾医疗队以实际行动履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无私、无畏、为灾区人民拼搏、奉献的品格,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范存义、高洪、张涛、郭明高、狄建忠、陈世文、王敢、赵永红、焦志华、、严海、陈嵘、张庆勇、王音、李岚、王琪、沈丽韫、董芳辉、沈黎文等十八位同志每人记功一次,特此表彰。
医院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同时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我院抗震救灾医疗队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精神,学习他们不畏艰险、不怕困难的勇气,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