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3.12”会议精神 何梦乔院长对今年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日期:2008/4/14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2008年3月26日下午,何梦乔院长在院周会上向全院各级干部传达了3月12日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
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巩固提高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李熙指出,今年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一要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成果。要围绕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实效性、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卫生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明辨是非,进一步认识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必要性和艰巨性,自觉依法办事,严格遵纪守法,在思想上筑起抵制商业贿赂的牢固防线。二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特别要狠抓重点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研究、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各医院要普遍坚持实行院务公开,抓好对社会、对患者和对医院内部干部职
职工三个层面的公开,重点是收费公开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要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三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加强对药品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处方、财务、人事、总务等的管理和监督。四要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各地卫生部门要继续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的顶风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拒不自查自纠而又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五要加强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工作。下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地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制度落实情况,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根据卫生部的督导调研方案,研究制定本地的督导工作计划,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讲话中强调了2008年卫生系统要继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三是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有效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深层次的问题。四是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领域。他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何院长在周会上强调,一是医院领导及各级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药品、试剂、设备、基建、耗材、人事要按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办理。要严格组织纪律,坚持外出请假审批制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狠抓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管理,带好员工队伍。三是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四是对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要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会上何院长还以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的实例对全院干部员工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要求大家一定要自重、自警、自省。
(纪检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