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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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树医疗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 我院接受上海市卫计委督查组专项检查

日期:2014/9/17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9月9日下午,由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梁清富带队,督查组一行五人,对我院贯彻“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本次着重检查医院一年来在行风建设纠风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协调落实责任、法纪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查信办案、严格考核管理、专项清退整改等方面的工作。医院纪检监察室、院办、财务处、科教处、医学装备处、接待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艾开兴围绕医院如何贯彻“九不准”和“十项不得”规定的要求,从及时全面贯彻落实纠风会议精神、广泛持久开展廉政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廉政行风建设制度、查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风信件和专项清退后续整改工作到位有效五个方面详细汇报了我院纠风举措落实情况。

    随后,督查组进行了人员访谈和查阅台账,重点对接受捐赠、因公出国、信访举报、来信来访、设备采购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督查组梁清富组长在反馈中对我院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九不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医院高度重视,落实及时有效,同时在以往的工作中,医院建立健全了纪检纠风工作长效机制,采取措施扎实有

有效,专项整治工作得力,希望今后医院将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九不准”工作继续推向深入,在院内大力营造优质服务、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

   通过本次督查,我院将继续根据“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要求寻找不足、积极改进,深化医疗行风建设,为医院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纪检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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