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启动
日期:2006/7/27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根据中央及国务院(中办发20069号)、卫生部及中医药管理局(卫办发2006156号)、上海市委市政府(沪委办发200615号)和市卫生局(沪卫监察20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6月7日下午,我院召开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班组长以上230多名干部参加了这次重要会议。
党委王淑琼书记传达了上海市副市长杨晓渡和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兼党委书记陈志荣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讲话精神。何梦乔院长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1、组织准备阶段:5月30日—6月6日
我院成立了以何梦乔院长为组长,贾伟平副院长、党委副书记艾开兴为副组长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监察审计室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2、动员教育阶段:6月7日—6月30日
通过这一阶段有关政策法规、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的学习,使全院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9月30日
院领导将利用7月份第一次周会作自查自纠的进一步动员部署,在这一阶段,医院各级领导、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将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生产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党委王淑琼书记要求将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员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何梦乔院长强调:要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会后,各科要召开一次科务会,组织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要督促员工认真自学《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材料》,精文办组织督办;要组织党、团员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
又讯 据精文办6月13日组织督办后统计,全院148个科室(部门),除病、产假和出差人员外,1940人分别于6月7日至6月19日参加了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知晓率为100%。
(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