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意识 规范书写 提高质量 保障安全——2010年第一次全院医师大会召开
日期:2010/6/7 0:00:00 来源: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5月26日下午,医务处组织召开了全院医师大会,这次会议主要是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上海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和《侵权责任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进行培训,对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于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在此基础上,《上海地区病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版)》也已经出台,该规范对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提出了明确要求。医务处范理宏处长结合实际,对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一一阐述,并对全院医务人员规范书写病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同时范处长还对《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上海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设专章规定了“医疗责任损害”,在我国医疗侵权法律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此次培训,我院法律顾问沈成良律师对《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进行了
了全面分析,对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法条进行了重点讲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列举实例、警示诫勉。新的《侵权责任法》在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补偿方式都有相应改变。